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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November 18,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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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r i n c i p l e s    o f    D e m o c r a c y
民主  原则

 
 
  序言
1.概述:何谓民主?
2.多数决定和少数权利
3.文官政府与军方的关系
4.政党
5.公民责任
6.新闻自由
7.联邦制
8.法治
9.人权
10.行政权
11.立法权
12.司法独立
13.宪政
14.言论自由
15.政府对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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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何谓民主?
 
民主一词源于希腊字"demos",意为人民。在民主体制下,人民拥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权。

尽管世界各民主政体间存在细微差异,但民主政府有着区别于其他政府形式的特定原则和运作方式。

  • 民主是由全体公民──直接或通过他们自由选出的代表──行使权力和公民责任的政府。

  • 民主是保护人类自由的一系列原则和行为方式;它是自由的体制化表现。

  • 民主是以多数决定、同时尊重个人与少数人的权利为原则。所有民主国家都在尊重多数人意愿的同时,极力保护个人与少数群体的基本权利。

  • 民主国家注意不使中央政府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政府权力分散到地区和地方,并且理解,地方政府必须最大程度地对人民敞开和对他们的要求做出反应。

  • 民主政府知道其首要职能是保护言论和宗教自由等基本人权,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保护人们组织和充份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机会。

  • 民主国家定期举行全体公民参与的自由和公正的选举。民主国家的选举不会成为独裁者或单一政党的门面装饰,而是争取人民支持的真正角逐。

  • 民主使政府遵循法治,确保全体公民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其权利受到司法体制的保护。

  • 民主体制多种多样,反映着每个国家各自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生活特点。决定民主体制的是其基本原则,而不是某种特定形式。

  • 在民主国家,公民不仅享有权利,而且负有参与政治体制的责任,而他们的权利和自由也正是通过这一体制得到保护。

  • 民主社会奉行容忍、合作和妥协的价值观念。民主国家认识到,达成共识需要妥协,而且时常无法达成共识。用圣雄甘地(Mahatma Gandhi)的话说:"不宽容本身就是一种暴力,是妨碍真正民主精神发展的障碍。"

  • 多数决定与少数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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