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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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2001年4月25日新闻发布会摘要:对台军售问题

美国国务院
每日例行新闻发布会
代理发言人:菲利普·里克尔
2001年4月25日星期三下午1时25分

(摘要一)

问:中国副外长召见了美国大使,显然对售台武器提出了抗议,他说,此事将危害两国关系。 我不知道我是否了解 ─ 所作出的回应应有任何惊人之处,但是,我想我还没有看到对此作出了回答或答复。对中方抗议作出反应了吗?

里克尔先生:我想昨天我们从履行《台湾关系法》为我们规定的义务的角度谈到了对台军售问题。我们在华盛顿和北京都听到了中方的正式抗议。正像你提到的,普理赫大使今天前往北京的外交部。正如我们昨天谈到的,负责政治事务的副国务卿马克·格罗斯曼昨天在国务院接见了中国的杨大使。

我昨天也提到,根据美国的一贯政策和做法,我们没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那几位代表讨论售台武器的具体问题。我们告诉中方,我方的决定反映了台湾的防御需要,符合我们根据《台湾关系法》和美中三个联合公报承担的义务,我们继续坚持和平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台湾之间的分歧。 我想我们在两国首都都特别指出,中方自身的行动对海峡局势有影响。我们强烈要求中方采取明智的步骤,缓解紧张局势。

总统今天再次表明,国务卿也在多种场合一再指出,我们寻求同中国建立建设性的关系。如总统所说,美中两国都必须为建立一种富有成效的关系以有利于建立一个更加安全、更加繁荣、更加和平的世界做出抉择。

问:中国外交部特别提出了军备控制的问题,声称这将对军备控制产生负面影响。军控涉及的范围很广。你是否认为这是一种令人不安的警告?

里克尔先生:我想,要了解这方面的具体情况,或者这些话是什么意思,你得去问说这些话的中国人。我们的立场非常明确,我们每年在军售问题上立场都很明确,我们根据《台湾关系法》所规定的法律义务为台湾提供可以获得的武器,如果他们愿意购买那些武器的话。很显然,长期以来情况始终如此。我想我们在这里已经说得非常清楚,我刚才也已说过,我们寻求两岸问题的和平解决,但是,我们是在履行《台湾关系法》规定的义务。

(摘要二)

问:但是,美国大使是否解释了对台军售的理由?也就是,他是否提出美国认为是构成对台湾威胁的继续部署导弹的问题?

里克尔先生:我确实认为,在整体做法上,我刚才已经说过,我们对中方说,我们的决定,我们对台湾防御需要的分析和我们允许台湾获得何种武器的决定反映了台湾的防御需要。这样做是符合《台湾关系法》为我们规定的义务的。

而且我认为我们特别指出,就像格罗斯曼副国务卿昨天在这里对中国大使所说的那样,中国自身的行动对海峡局势有影响。我们强烈要求中方采取明智步骤,以建立符合我们刚在这里讨论过的各项要点的互有成效的关系。

(摘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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