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7年,缔造美国共和制的《合众国宪法》起草人,并没有设想政党在政府事务中的角色。实际上,他们力求通过种种宪法设置──如分权、制衡、联邦制以及由选举团间接选举总统──使这个新的共和体制免受政治党派的影响。
尽管这是开国元勋的初衷,但是美国仍然在1800年成为第一个组建全国性政党的国家,而且通过选举使行政权在政党之间转换。
政党的兴起和影响
与政党发展密切相关的因素,是十九世纪初取消了把财产所有权作为选举人资格的要求后带来的选举权的扩大。选民人数的大大增加,要求产生一种将他们动员起来的手段。各种政党组织由此应运而生。因此,美国的政党伴随着民主的发展而兴起,到了1830年代,它们已经在政治舞台上稳固地确立了自己的角色。
今天,共和党和民主党存在于政治程序的各方各面。大约60%的美国人认为自己是共和党人或民主党人。即便是那些自称无党派的人士,通常也有党派倾向,并对政党表现出高度忠诚。例如,在从1980年到1996年的五次总统选举中,75%"倾向"于共和党或民主党的无党派人士,投票支持他们所倾向的政党的总统候选人。2000年,在"倾向"共和党的无党派人士中,有79%投票支持共和党候选人乔治·W·布什(George W. Bush);在倾向民主党的无党派人士中,有72%投票支持民主党候选人阿尔·戈尔(Al Gore)。
党派影响也扩展到政府中。总统、国会、州长和州议会现在都由两大政党主导。自1852年以来的每一位总统,或是共和党人,或是民主党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时期内,两大政党在总统大选中囊括平均94.8%的选票。在2002年的国会选举和地方选举结束后,联邦参议院的100名参议员中只有一名无党派人士,在联邦众议院的435名众议员中也只有两名无党派人士。在美国所有50个州,州长都是共和党或民主党人,在7300名州议员中,只有21名(占0.003%)既不属于共和党,也不属于民主党。这两大政党组成并主导了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
尽管与很多民主国家的政党相比,美国的政党缺少党内统一的意识形态和纲领规划,但美国的政党对公共决策具有重大、甚至常常是决定性的影响。而且,自1994年选举以来,共和党和民主党在国会中表现出尖锐的政策分歧,显示出一种超乎历史常态的高度党内团结。两党的政策分歧也从两年一度的、有可能使多数党地位发生转变的众议院和参议院选举中得到体现。政策分歧加上对参、众两院控制权的激争夺使国会党派冲突近年来白热化。为在2004年选举中争取优势,国会两党领袖、竞争民主党总统竞选提名的候选人以及布什政府都在不断施展各种策略。
为什么是两党制?
两党角逐是美国政治制度最突出、最持久的特点之一。自1860年代以来,共和党人和民主党人一直主导着选举政治。这种独一无二的、由两大党始终垄断国家选举政治的历史,既反映出政治制度的结构,也反映出美国政党的特色。
美国选举联邦和州议员的标准方式是"单一席位选区"制(single-member district)。这意味着,谁赢得多数选票(即在任何一个特定选区赢得的票数最多),谁就当选。与比例代表制不同的是,"单一席位选区"制使任何一个选区只可能有一个政党获胜。因此,"单一席位选区"制有助于形成两个基础广泛、有足够公众吸引力、能够赢得议会选区多数票的政党,与此同时,它把小党和第三党置于屡战屡败的境地──小党如果不与一个大党联合,就难以生存。不过,同大党联合对大多数小党而言是不可行的,因为除极少的几个州外,其他各州都禁止所谓"联合选票"(fusion tickets),即一个候选人作为一个以上政党的提名人参选。
由选举团选举总统的制度进一步从体制上推助了两党制。在选举团制度下,美国公民实际上不直接对总统候选人投票。每个州的选民把选票投给承诺支持某个总统候选人的"选举人"。候选人必须在50个州的538张选举人票中获得半数以上的选票才能当选总统。这使得第三党候选人当选总统极为困难,因为在每个州都是由获多数票的候选人囊括全部的选举人票,也就是说,一个候选人在一个州获得选民多数票以后──即便是微弱多数──都将赢得该州全部的选举人票。选举团制同"单一席位选区"制一样对第三党不利,因为第三党在任何一州赢得这种选举人票的可能性都微乎其微,更不用说要在当选总统所需要的多个州获胜了。
由于民主党人和共和党人控制着政府机器,他们制定出的其他一些选举规则自然也对大党有利。仅仅是将一个新政党的名字放到州选票上就是一项艰难和耗资的工作。例如,北卡罗来纳州规定,任何一个新政党若想在2004年大选中把本党的总统候选人列在该州的选票上,必须有经58842名选民签字的请愿书。此外,《联邦竞选法》(Federal Election Campaign Act)给予大党特殊优惠,包括大党可以得到比小党多得多的竞选总统公共基金──小党即便在上届选举中获得了5%的选民选票、从而有资格得到公共基金,也仍无法摆脱这种劣势。
美国独特的提名程序在体制上对第三党构成了又一道障碍。在全世界的民主国家中,惟有美国通过预选提出参加国会和州级政府选举的各党候选人和通过各州的总统预选选出总统候选人。在大多数国家,政党候选人由党的组织及其领导人提名;在美国,政党参加大选的人选由支持这个政党的普通选民在预选中提出。因此,共和党和民主党的提名实际最终由选民决定。
与大多数民主国家的情况相比,美国的这种制度使党内组织机制比较松散,但这种参与式的提名程序使共和党和民主党能够将选举政治主宰了将近150年。反对派代表可以通过在预选中赢得党的提名而在大选选票上占一席之地,从而在不必组建第三党的情况下,增加自己在大选中获胜的机会。因此,预选提名程序往往将不同政见导入两大党,使持不同政见人士一般无需进行组建第三党的艰苦努力。当然,预选提名制度使两大党易于被渗透,时而也的确有各种"边缘"社会运动和"外围"参选者参与进来。
广泛的支持基础和中间路线
美国政党在选举中得到各个阶层的广泛支持。除了非洲裔选民外──90%的非洲裔选民在2000年大选中投票支持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共和党和民主党在几乎所有主要的社会经济群体中都有大批的支持者。例如,尽管工会会员家庭一般被认为属于民主党,但共和党人在大多数选举中都可望拿到至少三分之一的工会会员选票,1984年,共和党在工会会员中的得票率高达46%。2000年,有37%的工会会员家庭投票支持共和党。此外,尽管一般而言,收入水平越高,对民主党的支持率越低,但民主党总统候选人通常可望得到大批中上阶层选民的支持。例如,在2000年大选中,民主党候选人戈尔在家庭年收入超过10万美元的选民中的得票率达43%。
美国的政党比较缺少内部统一性,也不严格遵循某种思想体系或政策目标。美国政党历来最注重的首先是在选举中获胜并掌握政府的人事安排。由于美国政党在各个社会经济阶层的选民中享有广泛支持,并且要生存在一个以中间派意识形态为主体的社会,因此,美国政党的政策方针基本走中间路线。美国的政党还显示出高度的政策灵活性。这种非教条的运作方式使共和党和民主党能够容纳多种异见,并且在第三党和抗议运动出现时,将其吸收到自己一边来。
分散的政党权力结构
权力结构分散是美国政党的特点,这一点无论怎么强调也不过份。纵观历史,总统不能想当然地认为自己党内的国会议员都会对他提出的项目给予忠实支持,国会中的政党领袖也不能指望本党成员在投票时严守党派立场。无论共和党还是民主党,其自身的众议院和参议院竞选委员会(由现任议员组成)与以竞选总统为目标的党的全国委员会都是独立运作的。而且,除了在推选代表出席全国提名大会的程序上行使权力外,党的全国性机构极少干预各州的党务。这种结构分工在某种程度上是宪法规定的分权制的结果──政府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每个分支由不同的程序选举产生,有不同的任期,相互独立。这种政府分权制使一个党的国会议员不太有必要同也是本党成员的总统保持一致。同样的情况也表现在州议员与本党州长的关系上。
宪法规定的联邦制原则使美国政府形成联邦、州和地方的多层制,而在各层都有成千上万个行政选区及各自的政府官员,因此,联邦制也导致政党的权力更加分散。前面曾提到,经预选提名候选人的做法也使政党组织无法控制对本党候选人的提名,从而削弱了政党的权力。这种情况促使候选人建立自己的竞选组织,建立自己的选民基础,以便首先夺得预选胜利,然后力争在大选中当选。甚至连筹募竞选经费都主要由各候选人自己负责,因为政党组织的资金通常有限,而且提供的资金数额,特别是联邦竞选资金数额,要受法律的严格限制。
美国人对政党的疑虑
尽管美国的政治体制有着长期和浓重的党派色彩,但在美国的公民文化中存在着对政党的根深蒂固的不信任。二十世纪早期采取预选制提名国会和各州候选人,以及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地方实行总统预选──这已经成为决定总统提名的关键一环──都证明了公众对政党的反感。美国人对政党领袖施权驾驭政府感到不安。民意调查一贯显示,大部份选民认为政党扰乱而不是澄清他们所关心的问题,并且认为选票上最好没有政党标签。
美国政党不仅处在一个往往不喜欢它的社会环境中,而且还要面对相当一部份选民越来越不重视政党认同的现实。选民政党归属感减弱的迹象之一是"选票分散",即在同一次选举中把票投给不同政党的候选人。例如,在2000年的总统选举和联邦众议院选举中,有20%的选民把选票分别投给不同政党的候选人,结果在40个众议院选区中出现了共和党总统候选人乔治·W·布什获胜、当地民主党众议员候选人也获胜的情况。
由于很多美国人没有强烈的党派忠诚感,还有相当一部份选民称自己是无党派人士,再加上有很大比例的公民投分散票,因此,美国的政治是以候选人为中心,而不是以政党为中心。这意味着,联邦政府和50个州政府的行政和立法机构常常被两党分别控制。比如,自1980年以来,除了有四年例外,始终是两党分别掌控白宫和参众两院中的至少一院。在2002年中期选举后,有29个州(占58%)的政府和议会是在两党的分别掌控下。
第三党和无党派候选人
美国历史上的第三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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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党 |
成立年代 |
选民票 % |
选举人票 票数 |
随后一届选举表现 |
反共济党 (Anti-Mansons) |
1832 |
7.8 |
7 |
支持辉格党(Whig)候选人 |
自由土地党 (Free Soil) |
1848 |
10.1 |
0 |
获5%选票,为共和党提供了选民基础 |
美国辉格党 (Whig-American) |
1856 |
21.5 |
8 |
政党解体 |
南方民主党
(Southern Democrat) |
1860 |
18.1 |
72 |
政党解体 |
立宪联邦党
(Constitutional Union) |
1860 |
12.6 |
39 |
政党解体 |
平民党
(People's 或Populist) |
1892 |
8.5 |
22 |
支持民主党候选人 |
进步党(西·罗斯福) (Progressive, T. Roosevelt) |
1912 |
27.5 |
88 |
回归共和党 |
社会党 (Socialist) |
1912 |
6 |
0 |
获得3.2%选票 |
进步党(拉福莱特)
(Progressive, R. La Follette |
1924 |
16.6 |
13 |
回归共和党 |
州权民主党 (States' Rights Democrat) |
1948
|
2.4 |
39 |
政党解体 |
进步党(亨利·华莱士)
(Progressive, H. Wallace) |
1948
|
2.4 |
0 |
获得1.4%选票 |
美国独立党(乔治·华莱士)
(Am. Independent, G. Wallace) |
1968 |
13.5 |
45 |
获得1.4%选票 |
约翰·安德森
(John B. Anderson) |
1980 |
7.1 |
0 |
1984年没有参选 |
罗斯·佩罗
(H. Ross Perot) |
1992 |
18.9 |
0 |
组建改革党,于1996年再次参选 |
改革党(佩罗)
(Reform, Perot) |
1996 |
8.4 |
0 |
提名布坎南(Pat Buchanan)参选,获得0.5%选票 |
绿党(纳德)
(Green Party, R. Nader) |
2000 |
2.7 |
0 |
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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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表格所示,第三党和无党派候选人虽然遇到前文中提到的障碍,但仍不时出现在美国的政治舞台上。他们常常能够把两大党未能正视的社会问题推到公众论坛的前沿,并使这些议题被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但大多数第三党往往只是在一次选举中昙花一现,随后不是销声匿迹,就是被某个主要政党吸收。从1850年代至今,只有一个政党──共和党──在组建之后发展成为大党,而当时是因为围绕奴隶制出现了引起国家分裂的重大价值观上的争执,形成了动员候选人参选和调动选民的基础。
尽管这个表格说明的不是第三党长盛不衰,但事实显示,这些政党能对选举结果产生重大影响。例如,1912年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作为第三党候选人参选,分散了通常投给共和党的选票,使民主党人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 Wilson)在得选民票数不过半的情况下当选总统。1992年,作为无党派人士参选的罗斯·佩罗(H. Ross Perot)吸引了在1980年代通常投票支持共和党的选民,从而导致当时任总统的共和党人乔治·H·W.·布什(George H.W. Bush)竞选连任失败。2000年共和党人乔治·W·布什和民主党人阿尔·戈尔所获的票数非常接近,如果绿党候选人拉尔夫·纳德(Ralph Nader)没有参选,戈尔就可能赢得佛罗里达州的选举人票,从而获得当选总统所需的超过半数的选举人票。
1990年代以来的民意调查一贯显示,公众非常希望有第三党。2000年大选前的一次盖洛普民意调查表明,67%的美国人希望有一个强大的第三党,推出候选人参加总统、国会和州政府选举,同共和党和民主党候选人竞争。正是这种情绪,再加上不惜花费重金参选,使得得克萨斯州亿万富翁佩罗在1992年大选中赢得19%的选民票,成为自西奥多·罗斯福(进步党)1912年赢得27%的选民票以来,得票率最高的非主要政党的候选人。
尽管存在着对第三党的潜在支持,但第三党在争取赢得总统大选,甚至在争取赢得相当数量的参众两院席位时,仍面临巨大障碍。除了前面提到的那些障碍以外,最难以克服的是选民担心投票给第三党候选人会"浪费"选票。选民在投票中采取的做法是,如果看到第三党候选人当选无望,就退而求次。因此,在2000年大选前的民意调查中,15%的选民把纳德排在布什和戈尔的前面,而后来纳德只得到了2.7%的选民票。1992年的情况与此相似,在把佩罗作为首选的选民中,有21%在投票时转而支持了其他候选人。
美国还存在一种投"逆反"票(protest voting)支持第三党候选人的现像。例如,在1992年的一次盖洛普调查中,投票给佩罗的选民中有5%的人表示,如果佩罗有希望当选,他们反而不会投他的票。
第三党和无党派候选人即使当选总统,选举过后也会遇到困难重重。这当然是指管理国家的问题──任命政府成员,然后同由共和党和民主党控制的国会合作,而这两大党是不会有多少热情同一个非主要政党合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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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团 (The Electoral College)
当美国选民前往投票站投票选举总统时,很多人认为自己是在直接选举总统。但美国采用的是十八世纪宪法定下的选举团制度,因此,严格地讲,情况并非如此。
选举团是一组"选举人"的总称,他们的人数由法律规定,经各州的政治活动人士和政党成员提名。在大选日,选民实际是把票投给承诺支持某位总统候选人的"选举人"。哪位候选人赢得的选民票数最多,支持这位候选人的"选举人"就将作为这个州的代表,出席于12月分别在各州州府举行的选举总统和副总统的投票──所以实际上,在一个州赢得选民票数最多的候选人囊括这个州的全部选举人票。总统候选人必须在全国获得至少270张选举人票方可当选。
在势均力敌或有多党参加的竞选中,可能任何一位候选人都得不到270张选举人票。在这种情况下,将由众议院选出下一届总统。
选举团制是根据《合众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确立的。尽管这一制度在近几年引起一些争论,但它仍被视为对选举制度具有稳定作用。
选举团如今如何运作
·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登记选民在大选年11月份第一个星期一后的第一个星期二,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
·在各州的选民投票中获胜的候选人通常获得该州所有的选举人票。
·一个州的选举人人数同该州的联邦参议员和众议员人数相等。哥伦比亚特区在国会中没有代表,但有三张选举人票。
·在大选年12月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选举人聚会,正式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总统候选人须获得半数以上的选票方可当选。选举人总人数为538人,所以最低当选票数为270张。
·如果没有一位总统候选人获得半数以上的选举人票,则须由众议院从获得选举团支持票最多的三个人中确定当选者。众议员以州为单位投票,一州一票;获简单多数票的候选人当选。
·如果没有一位副总统候选人获得半数以上的选举人票,则须由参议院从获得选举团支持票最多的两个人中确定。
当选总统和副总统于翌年1月20日宣誓就职。
各州选举人票数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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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巴马--9 |
路易斯安那--9 |
俄克拉何马--7 |
阿拉斯加--3 |
缅因--4 |
俄勒冈--7 |
亚利桑那--10 |
马里兰--10 |
宾夕法尼亚--21 |
阿肯色--6 |
马萨诸塞--12 |
罗得岛--4 |
加利福尼亚--55 |
密歇根--17 |
南卡罗来纳--8 |
科罗拉多--9 |
明尼苏达--10 |
南达科他--3 |
康涅狄格--7 |
密西西比--6 |
田纳西--11 |
特拉华--3 |
密苏里--11 |
得克萨斯--34 |
哥伦比亚特区--3 |
蒙大拿--3 |
犹他--5 |
佛罗里达--27 |
内布拉斯加--5 |
佛蒙特--3 |
佐治亚--15 |
内华达--5 |
弗吉尼亚--13 |
夏威夷--4 |
新罕布什尔--4 |
华盛顿--11 |
爱达荷--4 |
新泽西--15 |
西弗吉尼亚--5 |
伊利诺伊--21 |
新墨西哥--5 |
威斯康星--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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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纳--11 |
纽约--31 |
怀俄明--3 |
艾奥瓦--7 |
北卡罗来纳--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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堪萨斯--6 |
北达科他--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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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塔基--8 |
俄亥俄--20 |
总计--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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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毕比(John F. Bibby)是威斯康星-密尔瓦基大学(University of Wisconsin-Milwaukee)政治学荣誉教授,并曾任美国政治学协会(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Association)政党研究小组主席。毕比着有《美国政治、政党和选举》一书(Politics, Parties, and Elections in America),是研究美国政治和政府的权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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